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,承担着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、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进行查处和预防,对普通刑事犯罪批准逮捕、提起公诉,对侦查、审判、刑罚执行等执法、司法活动进行诉讼监督等职责和任务。 近年来,姜堰市人民检察院秉承“忠诚敬业、务实创新、规范高效、团结争先”的姜检精神,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深入实践“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”的检察工作主题,坚持“立检为公,执法为民”,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。多次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姜堰市委、市政府的表彰。 检察权来自人民,检察工作一刻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、参与和监督。实践证明,只有把检察工作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,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、服务经济、服务人民。为此,我们热忱欢迎各位朋友经常光临访问,希望您通过网络,增加对检察工作的了解,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。同时,欢迎提供贪污贿赂、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和诉讼监督线索,我们将认真负责地办理您的每一封来信。 在此,我代表姜堰市人民检察院及全体干警,向关心、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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